温州南站综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
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1人,其中管理服务大队队员16人、派驻温州高铁新城派出所的警辅12人、交辅警5人,派驻宁波车务段温州南站的劳保人员14人、警卫人员4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无犯罪记录;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5、不存在按照岗位与员工之间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6.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管理及服务团队成员(16人)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其他条件:户口仅限温州市。该岗位主要负责车站现场管理、秩序引导等实地工作,适合男性应聘。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5881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2、温州高铁新城派出所警辅队队员(12人)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其他条件:户口仅限温州市。因工作内容等原因,该职位适合男性应聘。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温州高铁新城派出所交通协警(5名)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3)其他条件:户口仅限温州市。因工作内容等原因,该职位适合男性应聘。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以上两个岗位报名咨询热线:0577-8616111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4、宁波铁路局温州南站务工人员(14人)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3)其他条件:户籍不限。本岗位主要从事安检、售票等工作。女性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性身高须在1.68米以上,体型匀称,身体健康,符合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要求,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矫正视力在1.0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在0.5以上)。具有一般英语沟通能力或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点附近或在工作地点有固定住所,或近5年有服务业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宁波站温州南站保安人员(4人)
(1)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
(3)其他条件:不限户籍,本岗位因工作内容等原因,适合女性应聘。女性应聘者须身高1.65米以上,身材匀称,身体健康,符合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要求,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矫正视力1.0以上(或双眼裸视力0.5以上)。具有一般英语交流能力或一定的电脑知识,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点附近或在工作地点有固定住所,或近五年内有服务业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以上两个岗位报名咨询热线:0577-5665799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南站北侧高铁新城综合楼3层312室。
(三)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现场填写报名表,填写不全的报名不予受理。
3. 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待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沟通、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安排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关于修改实施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
(五)其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或取消报名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
四、就业与报酬
1、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录用人选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与温州亿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待遇参照录用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2.员工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示结束后30日内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如有空缺岗位,可按照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温州南站综合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南站综合管理中心
2024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