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招聘】滕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30人!

时间:2024-07-22 阅读:18 评论:0 作者:admin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滕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

滕州市2024年计划招聘农村党建辅导员30名,具体见《滕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农村党建辅导员计划》(附件1)。

(二)聘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资格;

4、热爱农村工作,自愿长期驻扎基层,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与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其他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8.高校毕业生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证明;已参加工作岗位的,应提供现单位同意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提供现单位同意证明;签订就业协议的,须与发包方解除协议或者经发包方同意;

9、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③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的人员;④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⑤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学籍的人员;⑥担任公职的人员;⑦涉黑涉恶、“村霸”人员;⑦参与组织非法家族宗教活动的人员;⑨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⑨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⑩不在拟录用人员名单上的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⑪滕州市在职的农村党建辅导员不得报考;

10.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学历作为报考岗位的必备条件;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制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全日制高职(专)、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报考;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职位,须回避报考。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等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2024年8月2日16:00

在线查询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2024年8月3日11: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还应上传照片: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按报名网站要求处理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需上传户口主页、索引页、个人页)等扫描件或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尽快完成每一步工作。如因“临时报名”而影响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预审网上审核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2024年8月3日11:00

招聘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若多次登录填写应聘信息,最后一次提交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小时,自报名信息提交完成起计算,报名截止后不受审查期限限制,可直接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方面之一。

3. 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2024年8月3日16:00

根据鲁发改函[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为40元/人·每科目,面试考试费为70元/人·每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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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可在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缴费期限内,登录报名网站在线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笔试与笔试比例设定为1:3,报名截止后,将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申请只能更改一次,岗位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将通过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应聘者不得恶意登记应聘信息、扰乱应聘秩序,应聘者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核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以百分比计算,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1. 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下载准考证时请一并下载《滕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笔试采取统一方式、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笔试为一科,包括基本公共知识和综合写作。基本公共知识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政策、时政、农村基层党建等。为保证新入职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根据报名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名单,并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纳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名单,比例小于报名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将统一在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市人才开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市人才开发”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保留):

(1)《2024年滕州市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登记表》(含《廉洁承诺书》);

(2)笔试准考证;

(3)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景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背景相同(须与照片背景相同);

(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注明入党日期、转入党日期);

(五)第二代身份证;

(6)户口簿(户口本、索引页、个人页);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

(8)在有效期内查阅、打印《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有二维码);

(9)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已颁发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位证书);2024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同意参加考试证明;

(10)就业人员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委托或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的介绍信、同意报考的证明。居住于香港、澳门地区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科技师班毕业生,还须提交高级工证书或者预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12)有出国留学经历的回国人员应聘应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在规定时间内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明但未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及翻译件,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造成的空缺,由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中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由主考官当场评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

面试结果将在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市人才开发”上公布。

四、检查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最后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如总成绩打平,则按笔试成绩分成两组,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在剔除面试成绩统计后,优先考虑成绩最高者;最高成绩相同的,在剔除成绩最低者后,优先考虑成绩最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考生。

1. 调查

考察根据任职要求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人事档案等情况,了解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审查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另行通知。

2. 体格检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疾病或病史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请他人代为体检或者交换、更换检测样本等作弊的应聘人员,将不予录用,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复试或考察、体检、复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顺序等额补考。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市人才开发”微信公众号。

五、宣传招募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滕州市人才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滕州市人才开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补录。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将出具《农村党建助理员拟录用通知》,并凭《农村党建助理员拟录用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如经核实,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留任。

6. 报酬

新录用农村党建助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4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正式员工,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3000元。

7. 管理与培训

员工采用合同制聘用,与滕州市巨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员工或在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终止。滕州市巨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党员关系转入所在村。聘用人员就业所需经费纳入乡镇或街道财政预算。

符合条件的农村党建辅导员,可以通过任期换届等合法程序加入村党组织队伍,担任村党组织成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8. 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告〔2016〕85号)处理;对违法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应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试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8015136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0632-8129999(分机5)

附件1:2024年滕州市公开招聘农村党建辅导员计划

附件2:滕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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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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