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一男子16万买辆“泡水车”合同上确写的...

时间:2024-07-22 阅读:161 评论:0 作者:admin

在购买该车之前,车主声称该车状况良好。

一检查,原来是被水泡过的车,里程表显示买车前才8万公里

买车后实际行驶里程近20万公里

买家要求退款

我刚刚发现合同上写着“售出后我们不负责”

我也签了

近日,禹州市秦先生

我真的很烦恼买车

16万买了辆“水浸车”,签订合同后维权难

位于郑州市文化北路与大河路附近的中博二手车市场是郑州市最大的二手车市场之一。今年8月24日,禹州市的秦先生在该市场一家门店购车。在车行,他花了16.5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东风本田轿车。

在购买该车之前,车行承诺该车无事故、无水损,秦先生检查后对车况也很满意,付完钱、办完过户手续后,秦先生便将车开回了禹州。

“回到禹州的第二天,我到一家4S店保养,店员检查后告诉我,是进水车。”秦先生说,意识到被骗后,他立即返回郑州找到车行,要求退款。

但车行拿出之前签好的购车协议,指着上面的一条条款对秦先生说:协议上写着“车一旦卖出,我们概不负责”。秦先生与对方争论了很久,无果。秦先生多次往返郑州与车行交涉,但车行始终不肯退车、不肯退款。无奈之下,秦先生到惠济区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处投诉。

调查:二手车买卖合同千差万别 陷阱颇多

“这远不止一起投诉”,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张飞说,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们已经接到30多起有关二手车交易的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四分之一。

记者在该所的投诉记录中看到多起类似案例,童先生在中博市场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2018款奇瑞QQ”轿车,交易后发现该车竟是2017款,经协商,车行同意退款,但要求按照“协议”扣除10%违约金和500元文件转移费。

冯先生买车前交了3万元定金,经销商承诺该车没有出过事故,但检查后发现经销商隐瞒了车况,他要求取消交易,但经销商拒绝退还3万元定金。

郑先生贷款5万元,付了1.2万元首付,买了一辆二手车,按车行要求交了3000元“贷款押金”和2000元“续保押金”,过户后发现车子出了事故,车行同意退款,但各种“手续费”不退。

张飞称,经过该办公室的介入和协调,30起投诉全部得到解决,包括秦先生全额退还了车款。该消息还曝光了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二手车交易合同的不规范。”

记者此前也走访过中博二手车市场,发现商家使用的交易合同五花八门。在一家车行,记者拿到了一份车行的销售协议,乍一看很正式,但仔细一看,却十分复杂。协议中有一条条款:本车行对车辆状况不作任何担保。车辆过户或档案提交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日后出现任何纠纷,与车行无关。

“这是典型的不公平条款”,新城市场监管所执法员惠水利说,这样的协议如果闹上法庭,肯定是无效的,但现实中,很多消费者看到白纸黑字写的协议,就签了名,或者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力,就干脆“认输”。

记者走访时,部分商家也坦言,自己的合同都是从网上下载的,而且不少商家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免除了车行的责任。

回应:免费印制标准合同,督促市场商家使用

“针对中博二手车市场投诉集中的问题,该局还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最终决定从规范合同入手,解决投诉集中的问题。”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春阁说。

10月18日上午,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在中博二手车交易市场召开惠济区二手车市场交易规范及文明诚信管理工作会议,市场内百余家汽车经销店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惠济区二手车交易规范及文明诚信管理协议》,同时,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将印制一批标准合同,免费发放到各汽车经销店,要求其在今后的交易中使用。

王春革表示,目前河南省只有商品住房销售行业有统一的格式合同,对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但其他行业,比如住房租赁行业,还没有统一的格式合同。

“基于合同自愿原则,作为行政部门,我们无法强制商家使用我们出台的标准化合同。但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会尽力督促汽车经销商使用标准化合同。同时,我们也在多处张贴消费提示,提醒购车者签订标准化合同。”王春阁说。

对于这些免费的格式合同,有市场商户告诉记者,“只要买卖双方没有异议,什么合同都是合同。”多数商户表示会使用格式合同,毕竟篡改合同“撑不了多久,每次做生意,名声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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