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临汾市霍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6月24日—6月28日报名)

时间:2024-07-18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持原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名;

2.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不准报考;

4.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参照公务员法)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服务年限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报考;

6、已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没有资格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名后、聘任前已成为试用期公务员(参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已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任。

招录条件或岗位要求中的辞退、现役、试用(聘)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公布之日,除非该岗位有明确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霍州市政府系统51个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条件以《霍州市政府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清单》)要求为准。

五、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由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

六、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本次招聘公告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报名及资格预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报名网站: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霍州市机关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每部门(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须与报考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人员取得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一致。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所列的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所修读的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进一步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信息错误或不完整导致考生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如考生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资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6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实施。综合类岗位由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师类岗位由霍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医务类岗位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次日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职位。

3. 网上支付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6月30日18:00

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文件(金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考试费用为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方式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已完成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用于资格初审。

4. 录取比例

报考人数与拟招考岗位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进行考试。低于3:1的岗位,按比例减少招考岗位数;减至1后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岗位减少、取消或调整的,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招聘单位将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

对一些特殊行业、特殊职业或者要求较高、确难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临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考试比例。

5. 更改工作申请

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变更岗位,变更岗位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变更。如放弃变更或未通过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支付渠道全额退还。

6. 考试费用减免

按照相关政策,已脱贫家庭成员、返贫困难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

申请豁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网上或现场办理豁免手续。豁免申请获批后,考试费用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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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成员、返贫家庭成员申请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对象,须提供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费用减免。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或黑白均可),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在下载和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便在笔试和本次招聘其他阶段使用。

3.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无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 笔试

笔试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霍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分为综合岗位、医学岗位和教学岗位,其中:

一、综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

“科目2”的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量关系、数据分析等。

B.医务岗位笔试内容:

主题一: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药卫生知识等;

《科目2》公共医学基础知识。

三、教师职务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本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科目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或证件不齐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您的身份证已过期或遗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重复试卷认定,对作弊者进行严厉处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实施,综合类岗位由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医务类岗位由霍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教师类岗位由霍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如最后一位候选人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复审阶段。如人数未达到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申请者需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级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提供毕业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按照《关于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落实“两个同等待遇”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要求“两个同等待遇”人员提供住院医师培训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已经在职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职能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2)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

(3)如申请人毕业于颁发一级学科学位证书的高校,还须提供该高校出具的专业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基层服务项目特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提供资格证明,尚未领取资格证明的,应下载填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评审表》(见附件2)。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经服务地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填写“服务地点审核意见”栏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经服务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批准,填写“服务地点审核意见”栏并分别盖章。《派遣表》中“服务地点意见”栏,山西高校毕业生须经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须经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团委盖章,再经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对于“三支一助”计划项目,“服务地点审核意见”栏须填写服务地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加盖章,“派遣单位意见”栏须填写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申请的意见并加盖章。

退役军人申请基层服务项目特殊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中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那页)、退役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基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考“特殊基层服务岗位”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到期考核表、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材料不齐全、提供的文件(证件)不符合应聘职位任职资格要求或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期间,如已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只进行一次),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再补录用。

3. 面试

面试在霍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霍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进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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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型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

医学类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教师岗位:采用非反馈式教学方式。主要考核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与能力等。

面试由审查小组负责实施,每个审查小组由5人组成,包括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全部为外部专业人员。每个审查小组设主审员1名,主持审查小组的面试工作。

同一职位后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附加面试,并按面试和附加考试成绩排序。

面试的关键环节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同日公布。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体检考察人选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监督,由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综合岗位考察由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医务岗位考察由霍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考察由霍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做好体检准备,严格保密。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教师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应安排到其他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上一级医院复检。考生对当天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考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招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有残疾人报考岗位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未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于应届毕业生,主要关注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于已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可提供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材料。对于未就业的应聘人员,社区、村委会应提供其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可采取电话回访、信函询问或派人到应聘人员毕业学校、社区、村委会实地调查等方式。同时,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重新确认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考核合格(仅限一次)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补录。

(五)宣传招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后不再补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待问题查明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经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办理。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案。

机构法定代表人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未满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当诚信报名参加考试,收到录用通知后,放弃体检、考察及后续环节,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报到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流程的具体事项将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通知,请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把所有报名都集中在最后两天,以免受到网络拥堵的影响。

3、准考证和报名表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未同时携带两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或面试备考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8.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宜请咨询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支持热线:

0357-5601480(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7-5625171(霍州市教育体育局)

0357-5624942(霍州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0357-562554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霍州市政府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名单

2.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审批表

3.诚信登记承诺书

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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