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法住了!”沪上高端河景房,24小时遭“船震”!市民求助,被多部门“退单”→

时间:2024-07-16 阅读:14 评论:0 作者:admin

青浦区叶黄路99号“映虹桥”小区多名业主向“新民帮弄忙”求助。小区内有一排别墅位于新通泊塘河畔,各类运输船只24小时在河上穿梭,导致小区出现“船震症”,巨大的噪音让人坐立不安,连房屋都摇晃不已。

虽然船东多方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这一系列问题从一开始就陷入困境:该由哪个部门来管?另一个尴尬是,江河船舶监管尚无“法可循”。

日夜

震惊两岸

屋主王女士告诉帮忙君,她家的房子靠近河岸。

运输船来来往往,每隔几分钟就有一艘船抵达,马达“咚咚咚”的响声震得屋子里回响,甚至在凌晨三四点的安静时刻也不放过我们。

为证实这一说法,王女士提供了多段江面船只行驶的视频,有的是在白天拍摄,有的则是在晚上拍摄,经过的货船上有的装载着大量灰黑色物质(如煤炭),有的货物上则盖着一些东西。

到了晚上,这样的船很多,一艘接一艘,发出拖拉机般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柴油味。

夜晚,运输船不断来来往往

王女士说,自己在这里买房就是为了追求安静,而沿河的复式别墅则以“江景房”的身份出售,是整个小区最贵的。

没想到每天都这么提心吊胆,这房子真是没法住啊!

住在岸边的另一位业主高女士证实,晚上河里有船只经过,会产生噪音和震动,连带震动小区里的房屋,很多家庭被噪音吵得整晚睡不着觉。

王女士家住英虹桥小区,距离河岸仅20米左右。

据了解,新通博塘为吴淞江一条支流,北起嘉定黄渡镇吴淞江,跨淀浦河,接松江区塘桥港,全长16公里。棒棒君在现场注意到,新通博塘与叶黄路交叉口形成的四个区域均为滨水社区:映红桥、海坡风华、凯迪合肥庄园、绿地国际别墅,而最靠近江边的一栋别墅距离江岸仅2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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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迪赫弗南庄园距离海岸仅约20米。

多个部门

退款处理

船舶扰民问题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我问了好多遍,也没找到答案。

▶ 帮扶者先是向青浦区水务局询问,工作人员回答称,噪音、废气不属于水务部门执法范围。水务局信访部门称,他们也接到过类似投诉,最后“退了单”。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称,这不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他们曾接到有关“过境船舶产生振动、噪声问题”的投诉,但以“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防治内河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的监督管理”为由,“予以回击”。

▶ 青浦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称,市里没有关于水道噪音的相关法规,该局在职责管理范围内没有相关执法权,无力处理上述居民投诉,只能“退单”。

城市管理处

无权处置

棒棒君调查中发现,据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报道,今年5月,浦东城管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称夜间经过川阳河船闸的船舶噪声较大,影响沿岸居民休息。经调查,川阳河水闸通航能力有限,船舶过闸时需根据潮位落差通行,受此影响,过往船舶需在江边等候靠泊,水道处于24小时昼夜通行状态,造成船舶噪声问题。交通执法支队对夜间等候靠泊的船舶加强执法宣传,提醒其等候靠泊时要关闭发动机,经过居民区时要减速行驶,减少噪音。

参照此“消息”,棒棒君联系了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工作人员回复称,新通博塘的船舶噪音不属于青浦城管执法权范围。对方解释称,浦东是“大城管”,执法权全面,他们是“小城管”,权力大小不同。所谓大城管,聚集了多个执法权,但他们没有那么多执法权,也没有交通执法权,能处理的就是江边乱摆乱建的摊点和建筑物。

海事处

没有帮助

邦芒君向上海海事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回复称,海事局的管理范围仅限于干流,如黄浦江、长江口等;而支流、内河水域水上船舶的管理则需与当地海事部门协商。邦芒君在与工作人员的沟通中了解到,《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环境有关的作业过程中排放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条例中并未涉及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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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er联系了上海港航发展中心,该中心前身是市航务管理局,几年前机构改革后从当地海事部门分离出来。据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反馈,按照市交通委的职责分工,港航中心负责“静态”管理事务,而“动态”和现场执法则属于交通委执法总队的执法范围。同时,Helper还了解到,根据《上海市航道条例》,“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航道管理工作”。看来,船舶噪音问题到底由哪个部门负责,正在逐渐明朗。

怎么解决

仍然很尴尬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Bangmang发现最后的“答案”似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

船舶噪音是指船舶的动力机械(主机、辅机、螺旋桨、推进系统等)和辅助机械(泵、风扇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令人不适的声音。事实上,船舶在行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噪音,不可能做到无声。相关部门承认,只要船舶航行或机器运转产生的噪音不超过环保部门的规定,就算是允许的。

按照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五类。在交通要道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4a类、4b类。其中,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为“4a类”,环境噪声限值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指出,由于船舶流动性大,船舶功率、吨位、载重量不一,当前工况始终处于变化状态,无法代表整个时间段的噪声值。因此,比较合理的建议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用限速、限行等措施对部分路段进行缓解。

一艘江河运输船驶过

棒棒君找到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坦言,就像路上的车辆启动行驶时,发动机会产生震动和噪音一样,轮船在行驶运营时也会发出噪音,但对于这种噪音如何监管执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依据。

最后,棒棒君联系上了青浦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水道存在在先,市民所居住的小区是新建住宅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在水道内航行船舶的航行时间,因此船舶可以24小时航行。至于噪音问题,目前尚无“安静航行”规定。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在交通要道两侧、工业企业周围等建设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市民如有减振降噪诉求,可向当地街道办事处赵巷镇提出要求,对房屋主体实施隔声措施。

“船扰民”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船主们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宁?邦邦君将持续关注。

帮扶农芒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 | 陈浩

图片|受访者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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