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个人股权转让遭税务局稽查,补税巨额!股权转让要按这个来

时间:2024-07-14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活跃,并购重组等交易不断增多,股权转让也越来越普遍!

税务机关也加大了对股权转让的检查力度,近日,广东省税务局查处了一起个人股权转让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1800多万元的案件!

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个人股权转让被查,欠税超1800万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税务文件送达公告,对广州某个人股权转让行为依法进行审计处罚,要求其补缴个人所得税1800余万元!

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完整版本,简要概括如下:

1.违法事实:

在吴某与潘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吴某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协议》也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最终,税务局向他征收了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滞纳金等1800余万元。

2. 案例解读:

1.个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转让股权的,不能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将整个股权转让视为一次转让,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转让股权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需缴纳印花税,其计税依据按照财产转让文书所列金额确定(不包括认购后尚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部分);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股权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均须依法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02

个人股权转让需缴纳哪些税费?

1.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其股权转让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支出)×20%。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处理清单(非上市)

注:以分期付款方式转让股权的个人股东,不能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将整个股权转让视为一次转让,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视为“金融产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3.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按“产权转移数据”计算,发行人应按所述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以“产权转让数据”为依据计算;转让按0.1%的税率计算。

03

股权转让合理的节税方法!

从上文可以看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数额不大,大家一般不太关注,更关心的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房产转让所得”的20%来缴纳,所以个人实际拿到的钱要少很多。

很多人问有没有什么好的避税筹划方法?

下面梁相君简单介绍几种常见的股权转让筹划方案:

1.“有正当理由”低价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有正当理由:

1.能证明因国家政策调整,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以低价转让;

2、继承或转让股权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关系证明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以及对转让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相关人员;

3.企业内部转让员工所持的股权,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不能对外转让,且能够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的;

4.股权转让当事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低价转让股权的本质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现实,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适合特定企业,提交的材料也要现实。

2. 正确使用“验证”方法

对于转让股权的原值,《税务条例》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没有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证明,无法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该股权的原值。”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确定方法,这给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例如,地方税务机关会通过审核、比较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簿记录、公司章程等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原值,并按照申报的一定比例征收税款。

对于房地产等行业,若评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在此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由于评估通常是在会计账簿和相关计税凭证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被转让股权的公司可能面临税收征管法处罚的风险。

3.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获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吸引投资,发展区域经济,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变更注册地至这些区域或在园区内设立新公司,即可合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成功达到股权转让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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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税收筹划必须合法,这是开展税收筹划的法律底线。

有时遵守法律规定看似“费时费力”,但从长远和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会帮助当事人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在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税收执法规范化的背景下,纳税筹划越来越需要有专业背景的人来完成。纳税筹划中可以充分考虑涉税法律风险,使纳税筹划方案真正做到合法合规、执行到位、无隐患!

04

警惕!股权转让六大风险!

1、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股东以0元转让股份仍需纳税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按照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支出,我的股权转让所得是0元,财产原值也是0元,所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大于0,那么就需要为0元的折算缴纳税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企业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明显过低,且无合理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股权转让所得。

2.解除转让合同并收回股权,个人已缴纳的所得税不予退还

股权转让不是儿戏,纳税人必须正确评估,如转让不当,应及时止损。

3.股权转让完成后,即使还未收到转让款,也需要缴纳税款

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只要完成了股权转让,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也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没必要只收到转让款才纳税。

4.个人股份转让过程中收到的罚款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股权转让后,因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价款,转让方个人应享受的罚款所得,应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下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投资股票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函[2015]41号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为个人转让与投资同时发生,个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

6.股东撤资按“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因撤回投资而从所投资企业取得的资金,为应税收入,应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取得的金额低于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则视为股权转让收益过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税款。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个非常实用的资源,叫做《股权转让完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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