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影视剧影响,出租屋内查文献自制冰毒贩卖!被判死缓

时间:2024-06-29 阅读:149 评论:0 作者:admin

6月26日,南都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男子因在出租屋内制造冰毒、受影视剧影响贩卖,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现场。

法院查明,2021年3月,被告人韩某在出租屋内生产甲基苯丙胺(冰毒),韩某将生产出的冰毒约130克,以每克2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杜某,赚取毒资约2.6万元。

杜某将其购买的冰毒销售给被告人田某、雷某、杨某,被告人田某、雷某、杨某再将毒品销售给翟某或其他吸毒人员。翟某从杨某、田某处购买的冰毒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一部分用于销售。

2021年6月23日16时许,韩某被警方抓获,从其身上查获5小包净重5.1194克的冰毒。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大量冰毒成品、原料药、废液废料、化工仪器、化学试剂、原料药、化工文献资料等。经鉴定,在房屋内查获韩某制造的冰毒成品及原料药共计2352.2479克,废液废料共计4751.95克。

本案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贩卖、制造甲基苯丙胺约2487.3673克;被告人杜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125克;被告人田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50克;被告人杨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20克;被告人雷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14克;被告人翟某购买甲基苯丙胺约50克,除自己吸食外,还将毒品约20克卖给他人。上述被告人均应依法受到处罚。

考虑到韩某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主观上受影视剧情节影响,以及青少年好胜心强等因素影响,与毒品犯罪集团主力成员、职业毒贩相比,其主观恶意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加之韩某制贩毒品时间仅4个月左右,毒品仅在本案被告人及4名吸毒人员中传播,社会危害性较小,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杜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翟某系累犯、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有立功表现,在本案侦破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也可从轻处罚。

最终,韩某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万元至十万元。被告人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采写:南都记者 姬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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