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招聘,入编,区直属学校招聘54名教师

时间:2024-06-28 阅读:22 评论:0 作者:admin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为重庆市铜梁区培养2024名应届农村小学普通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核办法。

二、招收单位及人数

本次测评共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7.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免职或者解除职务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任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用)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仍在校学习、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工作人员、未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工龄(年限)的工作人员、已完成考核程序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选不得报名。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例如“35岁以下”是指36岁以下,且198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等等。

(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4届普通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应按照拟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和对应专业报考,提供学校签署的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2,以毕业证书(不包括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毕业专业。所学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资格审查单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目前的水平(数字)。例如“35岁以下”包括35岁,等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公告所涉及的时点均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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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公告规定需要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发证机关提供的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为准,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入学时人事、学业成绩须转入就读院校)。

本次招聘各阶段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且报名和考试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日15:00。

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委五楼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一律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5. 评估

考试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7:30前到达铜梁职教中心等候考试。

考核地点:铜梁职教中心。

1.考核形式及总分组成。

本次评估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分)×60%+大学学业成绩(学校提供该考生往年平均成绩,100分)×4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评估分组方法

小学拟聘岗位分为2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考核组按大学生往年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抽签确定(每人只能选择一组,如往年平均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先选),然后在组内抽取面试序号;幼儿园拟聘岗位分为1组。

3. 面试

普通师范生面试为试听课,满分为100分,试听课包括基础语文和基础数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50分;公费学前教育师范生面试为试听课和专业实践两门课程,每门课程50分。

普通师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语文教学成绩+数学教学成绩;

公办学前教育师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实践成绩。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将不再参加本次招聘后续阶段的面试。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体检、选岗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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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区级以上指定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体检表》。体检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有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场或当日重新体检确认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体检机构予以核准。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工作选择。

体检完成后,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位选拔,岗位选拔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提供的岗位,按组内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岗位选拔(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分数相同者先抽取岗位选拔序号,再按岗位选拔序号进行岗位选拔。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可先按总分数排序进行岗位选拔。

(3)检查

体检、选拔工作完成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应当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作出考察结论。确定考察名单后,应当及时通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招考考察办法(试行)》开展,坚持“全员入职必考察”“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检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等,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重点通过现场考察、延伸考察、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等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核实。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察组要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候选人,将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继续受聘的资格。

凡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体检或考核过程中确认后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按原协议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拟聘用人选将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结果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应聘人员未在本公示规定期限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8. 雇佣与薪酬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招录单位应提出拟录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登记表》和《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招收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相关福利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考核录用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因聘用人员或者与招聘工作相关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发现人员资质不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须在我区教育机构任职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任职3年)方可调职、转岗。未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聘任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有约定事项的,按约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办法’等6项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发现涉嫌弄虚作假的档案材料或信息,应当立即核查,核实前应当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评审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考核的,考核结果不合格,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违纪失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法违规信息库。 应聘人员涉嫌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10. 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其他招聘栏目()查阅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从而影响考试或录用,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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