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全解读

时间:2024-06-28 阅读:21 评论:0 作者:admin

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完整解读

2024年度“舒利安逸.乐购甘孜”汽车促销专场活动即将开启,部分消费者可能注意到促销内容中也有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但对具体内容却不太了解,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解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每个细节。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是独立于本次汽车促销的全国性活动,由商务部等七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也就是说,除了本次汽车促销活动外,还可以按规定单独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持续时间也比专项促销活动更长,2025年1月10日前,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及标准

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的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上述两类老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1万元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7000元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采取线上办理方式,个人消费者如需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支付宝、抖音、微信、银联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并填写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取。

监督管理要求

地方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地方不得要求报废汽车销售给指定企业,不得设立以地域、技术产品为导向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地方政府要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落实补贴政策,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便利消费者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原始文件

商务部 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旧车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商消函[202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的通知》(商商务发〔2024〕58号)要求,更好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4 年 4 月 24 日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范围及标准

第一条 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年4月30日(含该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上述两类老旧汽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7000元。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料乘用车是指2011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乘用车以及使用其他燃料的乘用车。

第二章 补助申请、审核与支付

第三条 个人消费者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机动车注销证》原件或扫描件、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当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

第四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审核,并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注销、新车登记、新能源汽车新车型登记等信息核对比对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齐全,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予以审核并批准;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齐全、信息不明确、无法辨认的,受理地将告知申请人更正信息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原渠道更正相关信息。

第五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者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划转至申请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六条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6:4的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地区确定。其中,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落实地方负担。

第七条 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财政部将把70%的补贴资金预付到各省,支持地方开展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更新车辆按照前述单车补贴标准确定的分担比例予以补贴,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效果与消费者结算。

卖车材料_买卖汽车材料需要什么手续_汽车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第八条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中央和地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资金清算。各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应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将对各地区上报的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向财政部提出各省补贴资金清算建议。财政部根据商务部提出的建议下达预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商务部、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做好老旧汽车更换资金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审核补贴资金,地方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拨付补贴资金,财政部将组织地方财政部督察局及时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地方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二手车注销、新车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信息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拨付,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地方政府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销售给指定企业,不得设立具有区域性、技术性产品导向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第十一条 各地要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以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进行虚假交易、与他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地方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书》、拼装车辆,或者将回收的报废车辆投放道路、向社会分发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纪律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商务部、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汽车以旧换新常见问题解答

为落实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方便车主申请补贴,特编制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

政策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

1、汽车以旧换新什么时候实施,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答:实施期限为《细则》发布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需变更或更正相关信息,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更正相关申请信息的,将不予发放补贴。

2、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是多少?

答: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且完成车辆购置税登记的全新燃油乘用车,给予定额补贴。

3. 申请以旧车补贴时,新车与旧车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答:是的,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是同一个人。

4、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公司车吗?

A:不包括公司用车,此项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

5、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商用车吗?

答:不包括商用车,本次补贴仅针对乘用车。

6、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列入工信部《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7000元。

7. 本规则中“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8、《细则》中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如何定义的?

答: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18352.3-2005)第四阶段全面实施前登记注册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均纳入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气、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9、规则中对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排量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类型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气、生物燃料等。

10、《规则》中对“新能源乘用车”如何定义?

答:新能源乘用车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规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11、如果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剔除,消费者还能享受补贴吗?

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日期作为判断依据,如果车型在发票日期被纳入工信部《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则该车辆可享受补贴。

申请条件、渠道和程序

12. 申请补贴资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废旧车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书》。

(3)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本人名下的旧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当在《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开具。

13. 新旧车辆上述证明书的签发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1)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载明的交付日期为准。

(2)旧车的注销日期为《机动车注销证书》载明的注销日期。

(3)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发票日期为准。

(4)新机动车的登记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

14、报废旧车与购买新车有时间顺序要求吗?

答: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再购买新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再报废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15. 如何申请补贴?

答:补贴申请采取网上提交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

(1)手机端您可以在支付宝、抖音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2)您可以在电脑上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16.申请补贴资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如有名称、证件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车主应在《细则》规定的时限内将上述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经当地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审核后,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齐全,符合《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批准。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齐全或信息不清晰、无法辨认的,受理地将告知申请人信息更正要求,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原渠道更正相关信息。

17. 我如何知道补贴发放到哪里了?

答: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

18、补贴是直接从购车款中扣除还是以现金支付?

答:现金补贴。车主办理完旧车报废购买新车手续后,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地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9.我应该把我的旧车卖给谁?

答: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老旧车主需将报废旧车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地方政府不得要求报废汽车必须交由指定企业处理。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当地电话咨询热线、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等方式查询。

20、旧车报废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旧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为其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向机动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证》交送机动车主。

21. 谁负责审查补贴申请和发放补贴资金?

答: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审核补贴申请、拨付补贴资金。根据《细则》,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核,并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者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助申请。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划转至申请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22、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各地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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