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一时大意“二手”交易起纠纷,法官释法明理“解心结”

时间:2024-06-27 阅读:20 评论:0 作者:admin

集牧新闻记者 邱牧

通讯员:王嘉丽 张梦婷

实习生 段玉芝 金成娇

近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二手网络交易平台退货退款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法律讲解和多方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的误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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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王女士将家中闲置的一套直播设备以500元的价格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上出售。挂牌一段时间后,被想购买该设备的刘女士看中。经过网上询价和洽谈,双方最终以30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王女士安排发货,刘女士成功签收。但刘女士查看实物后发现,该设备和家里的电脑不匹配,无法安装使用,于是在网络平台上与王女士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由于刘女士对平台操作不熟悉,本应“退货退款”却误在平台上发起了“仅退款”。王女士粗心大意点击了“同意”,因此只完成了退款,并未退回设备。等了两天后,王女士发现退货快递并未如期到达,于是上网查了一下,发现了错误。于是她赶紧通过平台尝试联系刘女士。然而,刘女士并未得到回复。王女士深感被欺骗,于是将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刘女士退回设备、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元。

现实中,网络交易常常面临一个“难题”: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联系,而网络平台留存的信息是虚拟的。因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为了快速查明对方的具体身份信息,王女士联系了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但平台以不能泄露当事人隐私为由,拒绝向王女士提供刘女士的真实身份信息。

王女士向法院说明了情况,并向法院申请调取信息。考虑到王女士核实信息的实际困难,审判长最终接受了申请,并向平台所属公司发出了两封信函。在与网络平台公司多次沟通后,最终调取了交易双方的实名信息。案件当事人终于“拨开云雾见月亮”。

在确定双方身份信息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阶段。审判长在仔细梳理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涉案金额较小,法律关系明确,争取调解对双方都有利,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但一直联系不上刘女士,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审判长决定上门调解。经过多次走访联系,法院终于找到了刘女士的真实住所。直到法官去找到刘女士的家人,才得知“闲鱼”上的小额交易最终闹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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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刘女士在发起“只退款”请求后出差去了,网购平台账号因王女士投诉被平台方处理,所以一直联系不上王女士。在审判长说明来意和王女士的要求后,刘女士同意退回设备但拒绝支付邮费,并要求王女士帮忙恢复“闲鱼”账号。事情的转折让审判长振奋起来,赶紧联系王女士告知了这一消息。然而王女士的态度让事情急转直下,王女士认为刘女士违背了诚信原则,多次联系均不理睬,因此拒绝配合恢复账号,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审判长秉承“调整先行、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的工作理念,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电话沟通。

“卖家已经退还了货款给你,你退货也是合理的。对方已经支付了法律费用,你支付运费也是可以的。”

“现在买家同意退货,是因为你疏忽了只同意退款,这有一定的过错。而且,处置对方的账号,也是损人不利己……”

经过与法官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归还设备、恢复账号的调解方案,在线签署调解协议时,刘女士向王女士道歉,双方化解误会、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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