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长期拒缴物业管理费?他们“一揽子”解决

时间:2024-06-26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业主应缴物业费213441.73元已全部缴纳,我们会尽力满足业主的合理诉求。”近日,一名物业公司代表向潮安区庭前调解(和解)中心赠送锦旗,并向法官、调解员通报19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新进展。

事情发生在一个多月前,因业主长期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催收无果,物业公司将某小区全体业主起诉到潮安法院。

考虑到物业公司立案的19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广泛,为高效、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潮安法院立即将此系列案件移送潮安区庭前调解(和解)中心。

接案后,调解中心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审查,并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打了几个电话后,我感觉调解的可能性变大了,准备组织一次‘面对面’调解。”看到调解有希望,调解员决定让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不是我们不想交物业费,而是他们的服务态度太可气了。”“我们隔壁那户人家连周日都在装修,轰隆隆的噪音让人没法休息,就算我们投诉,物业也不理会”……调解现场,业主代表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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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业主已经3年多没交物业费了,给我们维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上述物业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在听取了双方的讲述后,调解员意识到,如果纠纷得不到解决,双方可能陷入“费用低、服务差——服务差、业主不愿交费——费用降低、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

明确了矛盾症结后,调解员找到了正确的切入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另行提出索赔,但不能成为拒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理由。”

于是,调解员认真听取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原因,引导业主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并与物业公司进行详细沟通,指出物业公司管理漏洞、服务意识薄弱等问题。

“接下来我们会认真收集业主反馈的意见,逐一解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物业经理当场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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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如释重负,当即同意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免收滞纳金并积极解决业主提出的各项问题,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本金。至此,1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已顺利解决。

【撰文】董志豪

通讯员 徐小曼 郑月燕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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