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or求租 无论租什么都要留心!

时间:2024-06-21 阅读:160 评论:0 作者:admin

不管你是出租人还是租客,生活中经常会和“租”打交道。在租房过程中,不管你是哪一方,需要注意的地方真的很多。今天冯建军就来盘点一下那些涉及“租”的情况,如果你遇到了,记得要注意哦!

租房子

沉迷于网络赌博的付某了解到北京房屋租金高昂,便想到冒充房东快速套取赌资。他在租房平台上下载房屋信息后,用软件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照片,使其看上去像真的一样。随后,他主动联系租客,称可以省去中介环节,低价出租房屋。在租客决定租房后,他谎称已经有人出价更高,如果想租出去,要一次性付更高额度的租金。当租客着急交完租金时,付某却不见踪影。最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付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租房时应通过正规平台看房,克服急于租房、贪便宜的心态,认真核实房东信息,避免因心急而落入低价陷阱。

租赁车牌

因急需用钱,雷某打算将自己正在使用的但不在自己名下的北京车牌出租。在未经介绍人同意的情况下,雷某通过中介找到想租用北京车牌的李先生。随后,雷某指使程某冒充介绍人的儿子与承租人李先生签订了车牌租赁合同。李先生被骗走6万余元租赁款。

检察官提示

需要用车用号牌的公民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摇号规则、北京号牌小客车额度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办理,放弃“偷工减料”、“白领受贿”的想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应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提升对北京号牌额度诈骗的识别能力。

租赁银行卡

林某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兼职,提供出租某款银行卡,日租金500至1000元不等,报酬丰厚。林某知道买卖、出借银行卡都是违法的,但想到高额回报,还是决定铤而走险。被带到一个偏僻的山村后,他把手机、两张银行卡、身份证交给对方,进行人脸识别转账。随后,对方从林某的银行卡里转出了一大笔来历不明的资金,共计260万元。

求租房的信息_求租厂房或仓库_求租

检察官提示

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等行为,极有可能帮助犯罪分子隐匿身份、转移赃款,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出租社交媒体账户

大学生李某和毕某通过出租社交平台账号给他人找到了赚钱的门路,每天只需登录电脑账号,就能获得80元的报酬。发现有利可图后,他们便当起了中间人,从同学、朋友那里收账号,出租给别人赚取差价,短短几个月,他们就获利上万元。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犯罪分子利用他们提供的账号,加入了数百个兼职群,发布网络刷单、贷款等诈骗信息,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检察官提示

互联网平台用户应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出租个人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QQ号码等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旦发现个人账号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链接: http://01280.cn/2024/06/114/ 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区 交流一下吧!

共有0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欢迎 发表评论: